新闻中心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协会新闻】政企同心,共话发展——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圆满举行
【协会新闻】政企同心,共话发展——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圆满举行
3月31日,由西安市投资合作局主办、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的“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在西安铂菲朗酒店成功举办。作为协会年度重点活动之一,本次活动聚焦政企沟通与开放发展,为在陕欧洲外资企业搭建了与政府部门面对面交流的优质平台。
【协会新闻】协会第八届八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协会新闻】协会第八届八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协会新闻】协会拜访各区县开发区,规划外资招商与服务新蓝图
【协会新闻】协会拜访各区县开发区,规划外资招商与服务新蓝图
【会员风采】宜家中国发布年度荣誉盘点:以可持续、循环创新、多元共融、健康饮食与居家生活灵感等话题收获多领域权威认可
【会员风采】宜家中国发布年度荣誉盘点:以可持续、循环创新、多元共融、健康饮食与居家生活灵感等话题收获多领域权威认可
【重要消息】商务部: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做好这四件事
【重要消息】商务部: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做好这四件事

主要活动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2025年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协会新闻】政企同心,共话发展——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圆满举行
【协会新闻】政企同心,共话发展——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圆满举行
3月31日,由西安市投资合作局主办、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的“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在西安铂菲朗酒店成功举办。作为协会年度重点活动之一,本次活动聚焦政企沟通与开放发展,为在陕欧洲外资企业搭建了与政府部门面对面交流的优质平台。
安永2025中国税务政策年度回顾研讨会(西安场)
安永2025中国税务政策年度回顾研讨会(西安场)
【活动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合规经营及诉讼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策略”研讨会
【活动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合规经营及诉讼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策略”研讨会
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中国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完善与落地成为企业合规运营的核心保障。2025年,以《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框架持续深化,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通过地方配套政策与国家安全法规的协同,为外商投资构建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活动通知】“智领未来:特斯拉创新科技与智驾体验日”——聚焦前沿科技,赋能会员企业创新发展
【活动通知】“智领未来:特斯拉创新科技与智驾体验日”——聚焦前沿科技,赋能会员企业创新发展
1. 深度解析特斯拉创新战略与业务生态,为会员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发展思路。 2. 通过互动体验与案例分享,促进会员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 提升会员对智能驾驶、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认知,助力企业把握未来趋势
【活动通知】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西安国家版本馆的通知
【活动通知】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西安国家版本馆的通知
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西安国家版本馆的通知
/
/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 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 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道等方式,为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创造了条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听取意见对象覆盖面不广、代表性不足,征求意见事项针对性不强、程序不规范,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未能充分反映企业合理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评估拟设立制度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范围,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要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综合考虑不同规模企业、行业的发展诉求、承受能力等因素;涉及特定行业、产业的,要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涉及特定地域的,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特色,充分听取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听取企业意见时,要注重听取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代表特别是职工代表的意见。

  二、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提高企业贯彻落实的积极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有针对性地设计有利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在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搭建公开征求意见平台,积极探索与知名商业网站、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网站建立链接;要保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方式听取意见的,要提供制度设计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对相关人员或群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主要问题和不同意见,进行充分有效的讨论。采取问卷调查、书面发函方式听取意见的,要围绕直接关系企业切身利益、各方面分歧较大的问题,科学设计问卷、调查提纲等,积极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采取实地走访方式听取意见的,要找准问题、开诚布公、平等交流,认真倾听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深入了解其诉求。对争议较大的事项,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全面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三、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其利益诉求以及该利益诉求对其他相关企业、行业的影响,吸收采纳合理的意见。采纳情况要积极运用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反馈。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

  四、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缓冲期,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为企业执行制度留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加强新出台规章的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出台后,要注重执行过程中的上下联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执行中的简单化和“一刀切”,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要注重制度实施效果监测,开展后评估工作,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对有关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价和完善建议,将后评估结果作为有关制度立改废释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收集企业对制度建设的诉求信息。拟订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时,要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注重征集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积极研究论证企业和行业发展急需的制度建设项目。要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的作用,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载体,全面了解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诉求。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加大对有关制度建设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力度,增强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在制度建设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主动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有序参与制度建设。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加大规章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未按规定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严格责任追究。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底部

成立于1987年的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以外商(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外地在陕投资企业、各国地区驻陕办事机构和民企、上市公司等会员为主组成的全行业联合类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级AAAAA社会组织。

| 联系方式

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18号和平银座507室

| 关注我们

扫描手机网站

扫描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