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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政企同心,共话发展——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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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由西安市投资合作局主办、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的“2026年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暨欧洲企业沙龙”在西安铂菲朗酒店成功举办。作为协会年度重点活动之一,本次活动聚焦政企沟通与开放发展,为在陕欧洲外资企业搭建了与政府部门面对面交流的优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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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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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2025中国税务政策年度回顾研讨会(西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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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合规经营及诉讼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策略”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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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中国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完善与落地成为企业合规运营的核心保障。2025年,以《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框架持续深化,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通过地方配套政策与国家安全法规的协同,为外商投资构建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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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度解析特斯拉创新战略与业务生态,为会员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发展思路。 2. 通过互动体验与案例分享,促进会员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 提升会员对智能驾驶、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认知,助力企业把握未来趋势
【活动通知】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西安国家版本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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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讯: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釜山举行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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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0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釜山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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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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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安市科技局官网

 

  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办法》已经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力打造西安“全球硬科技之都”,积极落实《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市政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服务和促进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税务关系在西安市地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无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

  第二章 认定奖补程序

  第三条 按“当年申报、次年认定,第三年验收和后补助”的步骤实施。

  第四条 认定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审核评价、认定立项、验收评估、奖励补助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 申报。按照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 遴选。西安市科技局业务处室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对企业进行筛选、评价、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七条 审议。西安市科技局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认定名单。

  第八条 公示。将拟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发文公布认定结果,并予以立项。

  第九条 验收。立项合同签订满一年后,由西安市科技产业发展中心组织验收,按照本办法明确的标准进行验收评价。

  第十条 补助。对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企业予以后补助支持,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在光电芯片(集成电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和科技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第十二条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视研发投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之一。

  第十三条 有优秀的领军人才、良好的管理团队、专门的研发机构,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 认定条件

  第十四条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分为三类: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以2018年申报为例:2年平均增长率=[-1]×100%)

  科技小巨人骨干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2亿元之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

  科技小巨人发展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之间(含1亿元);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

  第五章 验收评估

  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发展企业合同到期后,主要评估指标依照以下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章 奖补标准

  第十六条 对通过验收,验收结果是优秀和合格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2017年申报、2018年已认定的科技企业小巨人,验收评估和奖补标准的实施仍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市科技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管理,组织验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该项目的资金下拨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估。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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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部

成立于1987年的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以外商(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外地在陕投资企业、各国地区驻陕办事机构和民企、上市公司等会员为主组成的全行业联合类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级AAAAA社会组织。

| 联系方式

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18号和平银座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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