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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圆满落幕,新篇章启航
【协会新闻】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圆满落幕,新篇章启航
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于2024年9月3日上午,在西新街88号交行大厦成功召开八届三次理事会。
【协会新闻】外资365营商环境指数研究调研座谈会成功举办
【协会新闻】外资365营商环境指数研究调研座谈会成功举办
2024年8月26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西安进行外资365营商环境指数研究调研,本次调研在全国范围进行,旨在通过深入调研外资企业需求,优化营商环境。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委托,邀请我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涉及消费与工业产品、能源与资源、科技、传媒电信、租赁商务服务等多个行业。与会者围绕外资企业在华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与需求,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协会新闻】协会理事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拜访协会
【协会新闻】协会理事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拜访协会
2024年8月16日,协会理事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哈啰集团公共事务部总监彭亚军拜访协会,就相关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协会新闻】新城区投资合作局拜访协会
【协会新闻】新城区投资合作局拜访协会
2024年8月16日,新城区投资合作局副局长吴崇虎一行拜访协会,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协会新闻】陕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拜访协会
【协会新闻】陕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拜访协会
2024年8月15日,陕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肖新房一行拜访协会,就相关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协会新闻】协会理事单位西安市航空基地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拜访协会
【协会新闻】协会理事单位西安市航空基地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拜访协会
2024年8月13日,协会理事单位西安市航空基地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斐斐一行拜访协会,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主要活动

【活动培训】2023 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首场培训会在高新区成功举办
【活动培训】2023 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首场培训会在高新区成功举办
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为加强对外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申报,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性,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水平,西安市投资合作局委托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三期相关培训。4月2日,首场培训会在高新区成功举办。该培训由西安市投资合作局、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及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就信息报告概况、年度报告填写实操、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和指导,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暨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及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暨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及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发布典礼成功举办
2023年4月26日下午,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香格里拉大酒店隆重举办“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暨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企业及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发布典礼”。商务部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陕西省商务厅、外汇管理局陕西分局、人民银行、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投资合作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科技局、关中海关等政府部门代表和各国地区驻西安办事机构代表;我市各区县、开发区外经贸和招
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七届八次理事大会圆满召开
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七届八次理事大会圆满召开
2023年4月11日,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招商银行大厦召开了七届八次理事会,关中海关、人民银行跨境办、外汇管理局陕西分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开发区投促部门和协会七届理事会企业六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产生了以下决议:一、经《西安市外商投资百强、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及外向型经济发展人物发布办法》产生的拟发布团体及个人名单;二、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七届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三、提请召开第八
【协会新闻】协会拜访西安航天基地
【协会新闻】协会拜访西安航天基地
2022年8月25日,协会常务副会长金红真一行拜访西安航天基地,并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田农、投资合作和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协会新闻】协会参加2022跨国公司高管及驻华外交官宁夏行投资推介会
【协会新闻】协会参加2022跨国公司高管及驻华外交官宁夏行投资推介会
2022年8月18日,协会秘书长张憬化赴银川参加“2022跨国公司高管及驻华外交官宁夏行”活动。
【协会新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助力合作共赢——协会深度参与第六届丝博会
【协会新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助力合作共赢——协会深度参与第六届丝博会
丝博会期间,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多地市、区县、开发区投资促进活动。并邀请多家跨国公司参加2022年西安市产业投资合作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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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转载
 
国办发〔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外资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2020年底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外贸企业申请,可合理变更短期险支付期限或延长付款宽限期、报损期限等。(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风险分担,对出口信用保险赔付额以外的贷款本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商业银行在“信保+担保”条件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参与外贸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与资质较好的外贸类服务平台进行合作,获取贸易相关信息和资信评估服务,优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更好服务外贸企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更好发挥金融支持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尽快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力争将全国试点总量扩大至30个左右,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商务部牵头,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等。鼓励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支持海外仓建设。(商务部牵头,财政部、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不断优化退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使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一批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共建的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借助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完善产业转移对接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发挥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农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在落实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研究确定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名单,梳理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需求,建立问题批办制度,推动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在进出口各环节予以支持,“一企一策”做好服务。研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大型骨干外贸企业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支持措施。(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推进“线上一国一展”,支持和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地方政府、重点行业协会举办线上展会。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规定范围内,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发挥好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作用,积极对接国外商协会,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继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进一步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有条件的口岸推广口岸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加大对出口企业提供技术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力度,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进扩大油脂油料、肉类、乳品市场准入,促进进口,保障市场供应。(海关总署负责)

 

      十一、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在严格落实好防疫要求前提下,继续与有关国家商谈建立“快捷通道”,为外贸外资企业重要商务、物流、生产和技术服务急需人员往来提供便利。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来华复工复产外国人全面实施“快捷通道”。参照“快捷通道”有关做法,本着“防疫为先、确保必需、压实责任、体现便利”原则,对来华从事必要经贸、科技等活动的外国人作出便利性安排。支持地方结合当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特点,开通专有通道,便利外商入市采购,优先安排在华常驻外商尽快返华入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总量,在防疫证明齐全的情况下,适度增加与我主要投资来源地民航班次,便利外籍商务人员来华。(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移民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外资企业同等适用现有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5700亿元新增贷款规模可用于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摸清辖区内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及经营情况,及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重点外资企业信息,加强各地外资企业协会等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开展“银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对全国范围内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重点外资项目,梳理形成清单,在前期、在建和投产等环节,内外资一视同仁加大用海、用地、能耗、环保等方面服务保障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服务的便利化,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培训和宣传解读,着重加强对疫情防控等应急领域企业的政策服务,吸引更多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和民生健康领域。(科技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降低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要求,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提升引资质量。(财政部牵头,商务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站位、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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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部

成立于1987年的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以外商(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外地在陕投资企业、各国地区驻陕办事机构和民企、上市公司等会员为主组成的全行业联合类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级AAAAA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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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18号和平银座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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