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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2022年度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及奖励政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西安市加强招商引资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办字〔2021〕61号)规定,西安市2022年度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及奖励政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申报方式
登录西安市投资合作局官方网站(http://xaic.xa.gov.cn),点击进入首页西安市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及奖励政策申报平台,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31日
三、联系人
文嘉 联系电话:029-86787912
综合型总部企业 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履行本企业(集团)综合管理职能的总部企业,包括集团最高总部和其授权的区域总部。企业在符合《实施细则》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同时还需在西安市(包含西咸新区)以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
区域型总部企业 指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服务职能的总部企业。企业在符合《实施细则》区域型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同时还需在西安市(包含西咸新区)以外拥有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少于2个。
成长型总部企业 指相对于综合型总部和区域型总部企业, 绝对经济贡献相对较小,但处于产业经济快速上升期,具有较好未来发展前景、或符合西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要求,体现新兴战略特点和产业前瞻效应的总部企业。分为高增长总部和新型研发总部。
申报高增长总部企业的在符合《实施细则》高增长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同时还需在西安市(包含西咸新区)以外拥有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少于2个。
西安明确了总部企业奖励政策,包括总部企业落户奖、贡献奖、效益奖、进步奖、员工激励奖、员工再教育补贴、用房补贴、投资支持等八大类。
其中,新落户的总部企业两年内累计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500万元奖励,分3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
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且不低于近三年营业收入最高值的,相应给予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 和 500万元的奖励。
成长型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1亿元、2亿元、3亿元、4亿元且不低于近三年营业收入最高值的相应给予80万元、120万元、16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总部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或年度主要财力贡献较高的一项增幅指标,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
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获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企业500强的,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
总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年薪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高管、特殊人才,按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的奖励。
对总部企业自行开展的员工培训,按照每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总部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及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10元的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总部企业在本市购置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新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采取“拨改投”方式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支持。
注:更多文件细则,请点击原文链接,登录西安市投资合作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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